第2264章 身在江湖(2/2)
接加征两到三成的火耗银,实际节余的火耗银便直接进了官员的腰包。有人做过一项统计,一个中等县的火耗银收入便可以达到2700两,若是在富庶的江南则是更高,甚至能翻上几倍。
跟着还要各种缩水的九十石米官俸相比,这火耗银无疑是极度诱人,已然是地方官员的最大的灰色收入来源。
最为巧妙的是,这火耗银根本无账可查。毕竟百姓上交碎银的品质不一,哪怕是十足的纯银,他们亦可以说成是八成的杂银,多出来的火耗银自然进了自己的口袋。
有鉴于此,地方官员哪怕没有跟地方豪绅狼狈为奸,单是火耗银这一项便能让他们吃得满嘴是油。
只是京城的官员一直都饿着肚子,对地方官员的这种弯弯肠子早已经看得一清二楚,已然是希望从中分得一杯羹。
从火耗银上捞得好处的官员通常不敢吃独食,不仅分一点给衙门中的属官,亦得拿出大部分的银两向上面打点。
每逢入京叙职之时,各种“冰儆”和“炭儆”按着品阶逐一奉上,而他们往往能够换到肥差或提拔。
大明自然亦存在甘于清贫的地方官员,像海瑞守着富得流油的淳安却一年到头都吃不着几回肉,但这种没有向上面打点的官员往往只能永远呆在“基层”。
正是如此,地方官员依靠的是“火耗银”等灰色收入,京城官员却是依靠着地方官员的“冰儆”和“炭儆”,而林晧然这种级别的官员则会在重要的节日合情合理地收取京城官员的“年礼”,已然同样是身处于“江湖”中。
对此,清廉的张璁曾经说过:“顷来部院诸臣,有志者难行,无志者令听,是部院为内阁之府库矣。今之监司,苞苴公行,称为常例,簠簋不饬,恬然成风,是监司又为部院之府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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